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首创的“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是学校在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中国科学院◆■■、教育部◆■◆◆、财政部等9部门《关于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文件指示下◆◆■★◆★,提出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路径。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赋权后,学校所有权部分在约定收益的基础上转让给发明人,发明人获得全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学校通过转让协议享有科技成果未来收益。此模式简化了作价入股审批流程,有利于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吸引社会资本的投资,促进了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时效和效率,提高了科技成果学校所有部分现金收益,充分保障学校国有资产利益★■★。
中国科大“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自2021年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该模式的工作案例被《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2(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收录★★;安徽省各厅局联合发文《关于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的通知》(皖科区秘〔2023〕221号),借鉴中国科大“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在安徽省扩大赋权改革试点范围。
10月12日,国务院战略规划司颁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二批典型案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探索★★◆■◆◆‘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案例成功入选。